王洋律师,中共党员,山东省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,现为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业务部副主任。执业证号:13715202410800099。王洋律师拥有十余年体制内工作经验,曾长期从事政策性贷款审批发放、逾期贷款清收、内部稽核审计等核心实务,深谙行政监管逻辑与合规管理流程,对金融政策、风险防控及争议解决具有独到见解。工作期间多次获评“先进个人”“文明服务标兵”等县级荣誉,并曾获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先进志愿者(省部级)表彰。转型律师执业后,王洋律师持续深耕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。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,现担任包括某国有企业在内的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,为企业合规运行提供全流程法律保障。其代理的刑事案件注重证据分析与程序正义,法律顾问服务则强调前瞻性风险预警与商业合规并重,深受当事人信赖。王洋律师秉持“专业、审慎、尽责”的职业理念,致力于以法律智慧赋能企业健康发展,以专业力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法律就在身旁,关注律师王洋,为你保驾护航。刑事案件1.2023年,王洋律师担任于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的辩护人,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,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,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辩护意见,于某被顺利取保候审。2024年,王洋律师担任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,李某导致被害人轻伤二级,经有效辩护最终法院对其宣告缓刑。2.2024年,王洋律师担任马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的辩护人,协助马某与被害人双方在侦查阶段及时达成和解,最终公安机关对该案作撤案处理。3.2025年,海某公司诉王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,海某公司要求王某返还不当得利85万余元及利息。王洋律师作为被告王某的代理人,积极调查案件,准备证据,对王某不构成不当得利进行充分举证说理,最终海某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,为当事人王某避免损失近90万。4.2025年,梁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梁某要求刘某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。王洋律师作为被告刘某的代理人,积极调查案件,准备证据,还原事实真相,对双方不存在借贷合意进行充分举证说理,一审法院作出裁定,驳回原告起诉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原判,为当事人刘某避免损失30余万元。